问题 | 合肥新房质量问题多久能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面临房屋质量问题之时,作为房屋拥有者的业主可以依据不同状况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予以有效解决:首先,业主应尝试与开发商展开深度沟通协商。由于房屋采购的源头出自于开发商,因此他们需尽到基本的质量保障义务。开发商必须保证所销售房屋的品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为房屋业主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故此,当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时,业主理应首先尝试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以期促使开发商采取维修或其他适当措施于问题之根本。其次,若在与开发商的协商谈判过程中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难以妥善处理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可考虑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机构进行投诉。质量监管机构将会严格督促并强制开发商对房屋质量做出详尽的解释说明,同时也需要求开发商切实履行相应的维修责任。再者,对于那些无法通过协商及投诉解决问题,或者在这些途径均未产生效果的业主来说,还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房屋质量问题的处理上,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只要满足相关条件,业主不仅有权要求解约退房,还有权依法追讨经济损失补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非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如遇房屋防水等非主体结构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则依约定执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无特别约定,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予以解决,但一般开发商不会同意退房。遇到此类问题,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内,开发商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如超过法定保修范围和期限的,实行有偿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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