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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诉讼的案由是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质量的争议在此处我们分为三个主要步骤进行阐述,包括:首先,以直接面对面的方式与开发方进行洽谈;其次,转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并进行投诉;最后,当前两种方案均无法解决时,将拥有的权利诉诸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以期望以此经过法律的手段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当我们在购买房屋之后,一旦发现任何质量方面的瑕疵,首要的选择应该是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因为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是直接订立了契约关系的;然而,若开发商未能及时就质量问题做出回应,或者解决方法令消费者无法接受,那么消费者理所当然地有权通过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假如前述两种途径皆未取得成功,那么根据法条法规以及自身环境下的实际状况,消费者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而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条明文规定,对于房屋质量问题已严重影响到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买受人提请解除契约并要求赔偿损失的要求,将有望得到法庭的认可和支持。值得注意的是,在房屋的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主动承担起修缮责任;如卖方拒绝维修或是在合理期限内故意拖延修理,买方则可以自行或委托旁人代为修复。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维修费用及其维修期间导致的其他经济损失,都是由卖方来承担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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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9: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