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的退款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旦购房者决定提出退房申请,他们可以通过发挂号信、传真的方式或亲自致电开发商进行沟通。若因开发商方面的因素使得退房成为必要之举,此时,该损失理所当然地应当由开发方自行承担;倘若购房合同中对可能出现的退房情况作出明确规定并预设了相应的赔偿条款,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相关事宜,但需注意的是,根据合同约定得到的赔偿数额若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那么购房者仍有权另行寻求赔偿。
二是关于退房程序的规定:在购房者提出退房请求之后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开发商有义务将购房者业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全数奉还,同时还有责任集中精力办理购房者与信贷银行之间解除或终止购销合同的各项手续。 三是强调开发商应及时返还款项:自购房者正式提出退房声明后起算,开发商应对购房者的全部首付进行返还,同时务必协助购房者完成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银行的还款业务。若由于某些原因导致上述流程未能完成,从购房者正式发布退房声明的当天开始计算,直至购房者成功收回全部房款为止,在此期间,开发商每逾期一日就需要向购房者支付与此等比例相对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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