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地区遭遇开发商违约交房应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房地产开发商违反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条款,导致未能如期交房,则您有权依据相关规定,提起诉讼,以敦促其履行违约责任。此外,如果确系由于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而造成的延期交房现象,您还可以通过向开发商发送催告通知书等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催告通知发布满三个月后,如果房屋尚未交付,那么您就具备了法定权利,可依法解除房屋购买合同,同时主张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有着明确规定,即“倘若卖方延迟交付房屋或买方延迟支付相关购房款项,经由后者进行书面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未得到有效履行,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除非双方已事先约定其他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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