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一房二卖能否保全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房屋重复出售后的权利主张所启动的保全程序,其核心在于对相关房产实施查封,这也被称为财产保全手段之一。具体而言,法律对此类情况有着如下明确规定:1.财产保全亦称作诉讼保全,意味着当诉讼正处于审理阶段且广泛存在判决前的可能转移财产行为之时,法院根据职权,基于预防性措施,对涉诉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等特别保护,以确保未来判决在具备执行条件后得以顺利执行。其中,查封便是最为常用的财产保全措施之一。当然,财产保全的实施还需要得到当事人(即原告)的申请,由法院审查并依法决定是否采用这些措施。同时,对于未曾提出申请但争议财产可能面临毁损、灭失或其他潜在风险的案件,法院亦有权通过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以此确保司法公正与公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0: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