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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的笑话有哪些内容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逾期交房之定义,其核心在于指开发商未能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将已具备居住条件的房屋交付至买方手中进行入住。针对此种情况,如果开发商经过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了交房手续,则买方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因逾期所导致的相关经济损失,具体体现为逾期天数的损失;如若开发商尽管在合理期限内仍持续未能履行交房义务,同时又未能提出适当的解释和理由,那么买方便可依法行使单方解除权,此时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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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