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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如何主张损失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及其司法解释之中尚未有明确具体的条款对此加以规定,因此在参考借鉴国内部分地区司法实践经验和案例分析的基础之上,笔者认为可以确立以下几个基本判断原则:第一,若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房屋价值上升所带来的差价损失达成一致性意见并签署书面协议的,那么应当依此执行;第二,如果双方无法就该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的话:(1)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需要参考对比最接近于交易标的物的房屋在市场中的成交价格(首选同幢相同楼层和房型;次选相邻幢同楼同层及房型;最后选择区域内近似房屋),并将其与交易合同中的成交价格之间的差异作为计算房屋增值损失的依据;(2)若无法找到可对比的最相似房屋,则可以借助专业领域的估评机构对房屋增值的差价损失进行科学评估。第三,在确定损失的时间节点时,我们应该着重关注如何更好地保护守约的购买方权益,立足于守约方的实际需求,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完成日期、违约方开发商违约行为发生的确切日至今日以及案件审理过程中房屋的增值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以实现合理确定。第四,在认定守约方损失时,还需全面考虑到守约方的履约状况和违约方开发商对于房屋增值可能产生差价的已知程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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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2: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