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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二卖怎么要求赔偿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面对开放商实施的“一房两卖”行为,我们应该对未能获取到房屋的购买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合理补偿,同时赔偿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的双倍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违法或其他原因而被宣布无效或者予以撤销、解除的话,那么我们作为购买方,有权依法索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并且要求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甚至于有权请求开发商负担不超过己方已支付购房款项双倍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有效地预防房地产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一房二卖”现象呢?首先,当我们在选购房产时,务必确保能够适时完成网上签约手续,同时严谨采用资金监管和资金托管制等方式进行交易环节管理;其次,在购买房产前,有必要详细查询所购买房屋的产权状况,并且做好相应的房屋产权证存放工作;最后,我们应尽可能在房屋交易事务中心完成登记之后,才向卖方支付首付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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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8: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