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质量问题收不了楼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房屋存在的明显质量缺陷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正常居住和使用权,相关业主完全有权力予以拒收该房屋。在此情况下,业主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限时修缮请求,若房屋质量不符合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条款中所规定的标准,或是其无法得到修复或者即便经过修复也仍然无法达到合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那么业主便可选择请求终止其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由前者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业主带来的相应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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