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都是啥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常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第一,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房产所有权证书以及土地使用权证书;第二,卖方单方面私自更改房屋设施或者户型结构;第三,房地产开发商发布夸张乃至虚假的楼盘商业广告;第四,交房时,所交付的房屋质量未达到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或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指的便是由于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本身存在漏洞,或者由于各种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履行出现滞后甚至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引发的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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