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质量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新购房产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购买者即可依照相关规定与开发方就问题进行沟通,并要求开发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全面且有效的整改工作;倘若在此过程中,经过全面改造仍然无法达到双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那么购买者便有权提出解除该份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向开发商索求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因质量问题所带来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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