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不退钱算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某一方不自觉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他应当主动承担起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紧急补救措施及对造成的损失进行适当赔偿等一系列违约责任。倘若当事人一方明确表达或者通过自身消极的言行举止来证明其根本不想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另一方有权在履行期限截止前向他索求违约责任。
2、根据现有的购房购买合同,我们可以拮据法律的武器起诉开发商,并依照合同中内含的规定强烈要求其返还全部已付购房款项。一旦能得到充足的证据对此进行支持,那么这种情况就是可行且合法的。通常情况下,同样的案件若采用普通程序处理将会耗费六个月左右,而简易程序则仅需三个月即可完成。一旦判决出炉如的开发商未能遵循执行,我们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由国家予以强制执行。 相关的法律依据如下所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章程条款指出,当事人一方如果没有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合同义务的,须负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强调,若是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任何金钱债务,包括欠薪、租金和利息等,对方有权要求他及时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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