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方一房二卖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发生一房两卖现象,位居其中的购房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要求,或是选择取消合约,收回已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此外,购房者还可以向开发商寻求最多不超过已付出购房款项的一倍金额作为赔偿。当商品房买卖协议签订完成以后,出让方仍旧继续把同一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的情况下,导致商品房买卖的主要目标无法得到实现的话;那些无法成功购得房产的购买方有权向出让方申请撤销合同、及早返还已经支付的所有购房款及相应利息、并请求给予相应的物质补偿,同时,他们还可以向出让方寻求最多不超过已付款项一倍的那部分损失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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