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家一房二卖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贵方所购买的房产遭遇“一房两卖”之风险,贵方可有权选择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索赔,追偿相关的经济损失;或选择解除原有的商品房购销协议,要求对方退还贵方已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此外,贵方还可根据具体情况,向对方主张不超过贵方实际支付购房款金额一倍的赔偿金。
一旦商品房购销合同签订完毕之后,卖方向第三方再次出售该套商品房时,如果此举导致商品房购销合同的根本目的处于不可实现的状态;那么无法成功获得房屋所有权的购买方便有权利请求解除这份合同,同时收回已经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以此来弥补自己可能遭受的损失。除此之外,购买方还有权向卖房者提出赔偿请求,追究其可能需要支付的最高为已付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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