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退房如何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住宅房屋如存在以下两类严重质量状况,购房者均可申请退房事宜:首先,自购入商品房开始投入实际使用之后,若购房者察觉到住宅的主结构品质异常低劣,按照相关法规可申请委托专门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对该建筑物进行再次全面审查及检验。经过严谨而客观的检验过程,如果证实确实属于主结构质量不达标等严重状况,那么购房者将有权利选择退房;此时,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购房者所遭受的任何损失予以合理补偿。其次,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导致其无法稳定地维持基本居住条件,影响正常家居生活的使用体验,购房者同样拥有合法权益去要求打破现有买卖协议,并获得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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