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有质量问题如何快速理赔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遇到房屋质量问题时,首要应对对象为开发商,因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契约纽带。开发商身为商品房的制造商及经销商,对于商品房的品质负有终极责任。在质量损害赔偿方面,由开发商向购房者做出赔偿后,再次依据实情原因并按照合同约定向上追究责任单位予以赔偿。
若开发商未能妥善处理该问题,或者对开发商的解决方案并不满意的话,用户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申请进行组织认定工作,亦或是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投诉。同时,也可选择直接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机构来对房屋进行鉴定,这样所得到的鉴定结果便可被视为民事赔偿的重要证据。 若通过以上等各种措施还是无法解决问题的话,购房者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自身的具体情况,向开发商提起仲裁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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