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交付后的质量问题找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建议您尝试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直接沟通并寻求协商解决方案。这种方式是通过和解协商来达成满意结果的有效手段之一。
其次,如果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寻找第三方机构提供维修服务。在此情况下,所有维修成本应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全额承担。 最后,如果前述两种措施均未能获得理想效果,那么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便成为您最好的选择。①在和解协商失败之后,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不仅是维护自身权益、解决争议的有效渠道,而且可能在此过程中进一步推动问题的妥善处理;②同时,通过法律和法规的框架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消费者协会也能够积极发挥调停作用,协助各方寻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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