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时面积缩水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交付房屋之时发现实际可用面积相较预期明显减少的情况时,买卖双方可依据彼此之间签订的协议进行对应的协商与处理。若双方并未对此进行任何特别约定或相关协议内容不够清晰的情况下,则须根据以下基本原则为准则进行处理应对:①如果所涉及面积误差的绝对值为超过等于3%的话,那么应当依照实际测量得到的尺寸计算房价款项。②假如面积误差的绝对值大于3%,此时买方即享有要求退房的法定权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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