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源买房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几种情形下,开发商可能构成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行为,进而导致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退还房屋:1、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时间超过三个月,那么购房者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请求开发商要么退还房屋,要么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对双倍定金及相应的贷款利息进行赔偿。2、若因开发商的原因致使购房者在预定的期限之内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倘若存在这种退房条件,购房者便可据此向开发商提出解约要求。3、开发商必须具备完整、合法的资格证明文件才能够依法展开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和销售活动。若该开发商尚未取得所需的全部资质证明材料,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其与购房者签署的购房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4、当房屋的实际测量面积相对于原评估面积的误差比率超出了百分之三,即达到法定上限时,购房者可以选择拒绝接收房屋并要求开发商退还贷款利息以及部分或全部房款。5、出现主体结构严重质量问题也是购房者有权退货的情形之一。诸如地基沉降程度超出规定标准、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砖石结构强度不足等问题,经过权威质检部门检验确认属于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购房者同样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解除购房合同。6、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在未得到购房者事先书面授权的前提下,私自更改房屋设计布局、朝向、建筑面积等核心要素,均属于侵犯购房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可以凭此为由向开发商提起解约诉讼。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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