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一般找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对房产质量问题时,建议第一时间寻求开发商的协助。这是因为购买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合同关系,而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主要制造人和销售方,需承担起商品房质量问题的最终责任。若开发商无法妥善处理此类问题,或者购买者对开发商的解释及处理结果感到不满,此时,当事人可选择向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申请,由该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认定,或者向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申诉。同时,住户也可以自行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相关单位,为其房屋进行全面的鉴定工作,并将鉴定报告作为民事赔偿的重要依据。若以上多种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那么购买者就可以依据国家相应法规以及自身具体情况,依法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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