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发现一房二卖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销售市场中,存在一种被称为“一房二售”(以下简称为“一房二卖”)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遭受此类违规事件的购房者有权向开发企业提出索赔,或者要求解除双方签署的购房协议,同时收回其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及其应得的相应利息,以及可能获得最多为所支付房款一倍的赔偿金额。当房地产品牌商在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时,再次将同一套房产出售给第三方时,导致原有购房目的落空;在这种情况下,若购房者无法实际拥有或控制所购买房产的,他们便有权利请求解除购房合同,追回先前支付的购房款项和应得的利息,并要求开发企业给予赔偿,同时还允许进一步申请最高达一倍已经支付房款的额外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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