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纠纷内容有哪些法律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诸多与房地产相关的权利中,房屋物权涵盖了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等范畴,因此,在涉及到房产权益纷争时,最为常见的纠纷便来自于这三大方面,具体而言也即所有权纷争、用益物权纷争以及担保物权纷争。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我们可以明确得知,物权是指由民事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指向某种标的物并且能够对之进行直接控制和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其中包括了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等多个类别。再者,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于物权的客体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并明确指出物不仅包含不动产,还应包含动产这两大重要部分。此外,只要法律明文规定某些权利可以作为物权的客体,那么就必须按照该法规的要求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