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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一房二卖归谁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一)如果双方签署的两项租赁协议皆未经法定手续注册登记。当两个租赁协议均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及标的房屋亦尚未正式交付给承租人时,这属于两个协议均处于尚未真正执行的阶段。此时,应当采用签订时间较早的协议作为裁定优先履行的基础准则。也就是说哪个协议签订的时间最早,其对应的当事人就能优先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即先签署租赁协议的一方有权利优先获得标的房屋的所有权;
(二)当两个租赁协议均未经法定手续注册登记,唯独其中一个协议已经实际将标的房屋交付给了租赁人并开始使用。此时,已经实际接收并行使义务的一方可依法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无论该租赁协议是否在前签署。这种交付行为本身也符合约定及法律规定的履行事项。另外,必须注意到,根据物权优先原则,对于所有手续完备、经过合法登记程序的合同,理应具有确定的法律效力。因此,对于未完成注册登记的协议,其权益受侵害的承租人只能以提起违约诉讼的方式向出租人追责索偿。
(三)在两个租赁协议中,一项已经进行了房屋所有权迁移的法定程序transferofownership,即过户登记,并且另一份却仍停留在空白期。尽管房屋实际上已经交付到了某个租赁人手中,但只要有一个协议完成了过户登记,无论是交付的房产还是未进行转移的房产,已经成功登记的那个协议一方都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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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