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纠纷与产权变更一样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操作流程各异:房产更名作为由开发商主导的业务,在购房企划阶段,购房者可通过修订并变更与开发商所签署之购房合约,从而让特定房屋的所有权由单一主体转变为另一个人或多人共同持有。此过程中,房产的所有权始终保持不变。而房产过户则是在房地产交易所的协助下实现所有权的转移,且会致使所有权人的身份发生相应的变动。
(二)不动产证书拥有与否:房产更名通常发生于住宅的不动产证书尚未正式颁发之际,通过向开发商注册并签发证书,再另外订立新的购房协议便可完成。然而,房产过户则必须在原业主已经持有房屋不动产证书的基础上展开,并通过转移房屋所有权以达到过户效果。 (三)所需费用不同:无论房产更名或是房产过户,在执行过程中必将涉及到一定数额的费用。然而,这两种途径所产生的费用以及费用分摊模式却存在着显著差异。对于房产更名来说,其收费相对固定,仅需在开发商与购房者重新签订合同时,缴交一笔较小的更名费用。随后,开发商将通知被更名方共同携手申请办理不动产证书。反之,房产过户的形式更为多样化,除基本费用外,在办理过程中还可能产生各种形态的税赋,低至数千元人民币,高至上万元,尤其是当原房东或者被过户方手中持有的房产数量超过一处时,所负担的税费会随之增加。因此,房产过户所需支出的费用无疑整体上高于房产更名的支付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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