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保修后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存有品质疑虑,,务必首访开发商,因为您与开发商拥有着直接且明确的契约关系。鉴于开发商身为房产品生产及销售的主要负责人,他们对于房产品的品质负有终极责任。当涉及到赔偿问题时,开发商将为购房者支付款项,而后他们会依据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以及合同约定,递交索赔申请要求相关责任方进行赔偿。
若开发商未能妥善处理或者您对开发商处理结果并不满意,您有权向建设工程品质监管机构申请组织鉴定或者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上报投诉。业主也可以选择指派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测,所出具的鉴定报告将会成为民事赔偿事宜中的重要证据参考。 此外,您还有权提出仲裁申请或者向司法机关提交诉讼请求。若经过上述所有途径仍然无法获得满意的解决方案,您可以按照既定的法律规范和您本人的实际状况向开发商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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