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纠纷该找哪个部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纠纷事件是极为普遍且复杂的。身为消费者,许多人都并不清楚应当向何种机构寻求协助以解决遇到的困境。在此,我们将针对购房纠纷的各类情况,阐述应提供给哪一相关部门解决。当购房纠纷转为民事诉讼时,通常会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管辖权,但若涉及到合同纠纷的话,则变为人民法院的专有管辖权,故需要明晰纠纷性质,精准判断管辖机构是至关紧要的步骤。依照基本的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初次涉及的民事案件,除民事诉讼法另有明确规定之外。因此,对于公民之间发生关于普通房产买卖合同的纠纷事件,通常交由基层人民法院处理。对于针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范要求,通常遵循“被告居所地原则”进行管辖,即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定;若被告住所地址与其经常居住地存在差异,此时便由原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一般情况下,如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一般性管辖规定,通常由被告所在地区人民法院管辖。然而,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来说,这一特殊类别的纠纷不应适用常规的管辖规则,而应适用特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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