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买房后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尊敬的各位读者,若买卖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即便房屋贷款早已经获批,依然可以选择退房。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购买人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自成体系,无需因住房买卖关系而受其影响,因此,若欲解除购房协议并非相应地解除了贷款合同。换句话说,尽管买主决定不再购买房产,但是他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依然存续,这笔借款仍需如数偿还。当买家决定退出交易时,开发商有义务将购楼款退还给他,但考虑到有人可能会以取得退款为借口而不去归还贷款,进而对开发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为退款房源上有抵押权的存在),因此,开发商会采取措施将应退还的所有房款分为两部分处理:一部分用于补足银行贷款尚未偿还的欠额,另一部分则用以支付首付款及已偿还贷款的部分款项。下面我们来介绍退房的具体流程:首先,由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书,可以通过邮寄挂号信、发送传真的方式或致电开发商进行沟通。接下来,开发商应当悉数退还已付购房款并负责做好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相关手续。最后,开发商应当在收到购房者发出的退房通知后及时将所有购楼款项退还给购房者,并完成清偿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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