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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合同违约找哪个部门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购置房产的过程中,产生纷争实属常态。身为消费者群体中的一员,许多人都在疑问,究竟应当寻找何种部门寻求解决方案呢?本篇指南将详细解答您的疑惑。当涉及到房产购置方面的纷争,进行民事诉讼的通常情况下,均属当地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然而,若涉及到合同方面的纠纷,则需要视其性质和特性来决定具体的归属部门。掌握纠纷类别并明确管辖部门的重要性勿容忽视。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享有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这是不容质疑的,除非另有法律特别规定。因此,针对公民之间的普通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其管辖权自然也就落到了基层人民法院手中。当向公民提起民事诉讼时,应以被告方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机构;但若被告方居住地与常住地点并不相符,则应选择常住地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机构。一般而言,若向公民提起民事诉讼,则应以被告方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机构。不过,对于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而言,这种一般性的管辖规定并不适宜,而是应当适用专门针对此类合同纠纷的专属管辖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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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5: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