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应如何起诉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一房两卖”的问题,消费者有权选择向开发商提出赔偿损失的申诉,或者采取法律手段解除先前签订的购买协议,以抵扣已支付的所有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成本,同时,还可额外索赔,最高可以达到已支付房款额度的两倍作为补偿。在房地产交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卖方再次将同一物业出售给其他潜在买家,引发了原定购房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这时支付定金而未能获得房产所有权的消费者朋友们也有权利申请解除合同,收回先前付款与应计利息,同时,卖方需负担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作为对违约行为的惩罚,这部分赔偿金额不会超过之前支付的全部房产价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