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房后可以主张延期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买卖合同之中,双方应该清晰地列明交房日期。一旦乙方即开发商未能按时如约交房,根据合约规定,开发商必须负担相应的违约金。详细的计算方式,也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加以阐释。一切按照合同约定行事便可。若是在购房合同中并未对相关事项作出任何约定,则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该条款内容如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度的确定方法时,当事人可参照以下因素予以确定:
如若交付的房屋逾期,那么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金按逾期交房期间内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衡量。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购买方要求延迟交房所对应的违约金权益并非随着开发商交房失效。 然而,若诉讼时效超过三年,其胜诉可能性将大大降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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