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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订购房协议后能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可以进行退房操作,然而通常情况下,购屋人需要负担起所产生的相应责任。举例来说,若购屋人因遭受非抗拒力因素或开发企业的重大违背协约行为的影响而决定撤消买卖合同,例如开发企未能依照既定计划建设房屋,或延期交房等现象,那么购屋人便可以依据买卖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性规定撤销买卖合同并且不必背负相应的违反合同责任,或者以此基础向开发企业提出协商终止买卖合同的请求。反之,若购屋人并不具备法定或事先约定的解除合同权利时,选择撤消买卖合同实际上将成为违返协议的行为。从法律层面来看,购屋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深入研究买卖合同中是否存在相应的条文规定,也就是说,其中是否明确约束了购房者在此类场景中的解约权利;
其次,主动寻求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以期达成共同撤销买卖合同的决议。假如购屋者在支付款项等方面确实存在实际困境,不妨试着通过与开发企业的积极沟通交流,并缴纳一定金额作为补偿金(这其中也应当包括开发企业先前已支付过的印花税等相关费用)或者违约金,相对而言,开发企业有很大概率会考虑接受购屋人撤销买卖合同的请求。总的来说,是否能够进行退房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而并非仅仅取决于是否已全额或部分支付过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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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3: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