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购房的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认购定金相关事宜中,涉及到购房者按照约定履行的情形时,该定金可以进行退还,或者将其作为所选购房产的价款来抵扣;
同时,若因为特殊情况和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且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内容双方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此种情况下,房屋认购定金可以予以全额退还。 然而,如果是由于售房者违背合约规定而导致无法履行认购事项的话,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售房者退还双倍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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