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付的定金不想要了还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购买房产时交付了定金后又因故决定放弃购置该处房屋,则交付的定金将无法退还。
依据现行法例,对方向我方支付定金后却未按约履行相应义务,我方有权拒绝其索要定金之请求。因此,当买方选择不再购置该房屋时,便构成其未履行相关协议义务,在此情况下,定金将不予退还。不过,以下情形例外:一是我方因自身违约造成交易难以进行,买方有权向我方索回定金;二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交易不可继续,买方亦可要求我方退还定金;三则是在买卖双方均未违约的前提下,若交易因某种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则买方有权利要求我方返还所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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