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定金有什么相关法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的规定及条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阐述,其中第五百八十六条显示,买卖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商定,由甲方支付乙方定金用以保障债权的安全。此种定金合同通常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时起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定金合约中的具体金额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然而,其数值不得超过主要合同标的额度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过部分将不具备法律效力。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若实际交付的定金数目多于或少于预定的数额,应被视为对原定金数额的变动。 还有第五百八十七条做出的补充,即如果卖方按照合约内容进行了履约行为,那么定金将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予以退回。与此同时,当甲方未能按约履行义务,或者其履行结果与其约定不符,以至于最终无法达成合同目的的,则没有权利要求收回定金;另一方面,如果乙方未能按约履行其义务或者其履行结果与其约定不符,导致最终合同目的难以实现,那么需要按照双倍比例进行罚款,并将定金退还给甲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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