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迟迟不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长时间未能交付房屋这一问题,业主方可向对方寄送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通知,明确商定双方在合同时所规定的最后期限,敦促相关企业加快执行合同条款;如经业主方提醒达三个月之久仍无进展,应有权选择终止合作关系,并责成对方承担因逾期交付而产生的相关违反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即赔偿业主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违约金及其他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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