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留有遗嘱的房产如何过户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所涉及之房产过户事宜,第一步应当是进行公证,这也是依据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由公正机构负责处理诸如委托、声明、赠与以及遗嘱等多种事项的法定行为。
其次,需凭借公证文件前往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完成必要的过户手续。在此过程中,对于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法律事件而引发的不动产登记请求,应当有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若是出于继承、受遗赠等特殊情况下取得不动产产权权益,则可以由当事者单独发起申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23:3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