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4年买房怎么申请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买方决定要退回房屋时,可以采取邮寄挂号信、发送传真或拨打电话的方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表达其意愿。若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存在过错且该过错导致了房屋买卖合同的最终解除,那么相关的经济损失也就需要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来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产生的利息费用,购买房屋时所付出的定金和首付的利率,以及所有购买房产的税费等等。另外,如果购房合同当中已经规定了退回房屋可能带给各方的赔偿额度及计算方式,那就应该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条款进行处理,而任何一方都不应擅自更改。但同样需要注意的是,若合同中的赔偿数额无法弥补相应的经济损失,当事人仍有权针对额外的损失要求对方给予全面赔偿。而对于因为买房者未能在贷款申请过程中得到批准,或者是合同双方对支付款项的方式和时间意思表示不统一等原因导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撤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需要在15个自然日之内迅速妥当解决各种事宜。即买方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解约诉求之后的15天之内,原先已经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所有房款都应被全额返还。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还需要负责帮助买方完成与贷款银行之间的解除或者终止协议的各项手续,在这些手续或者相关材料签字、盖章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暂时担任买方的代理人,每月定期向贷款银行支付原本属于买方的本金和利息。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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