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主体质量问题包括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缺陷。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构成建筑的主要部件之间相互衔接并发挥功能的平面或立体形态,必须具备满足技术标准所规定的强度、抗压和稳定性能,以确保建筑本身能承受各种荷载。如地基、承重墙等部件,若出现结构性裂缝、倾斜、崩溃等现象,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有质量问题。
(二)对居住者起到严重影响的质量问题。这是指房产工程在质量方面存在严重毛病,已经严重干扰了购房者对于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及用途的实践过程。诸如不能供应适当的水电供给,隔音效果未达到标准等情况。 (三)其他常见质量问题。如房地产上产生漏水现象,地面出现轻微空鼓,墙面涂料脱落等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因房子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运用,或许房子交付运用后,房子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和补偿丢失的,应予支撑。 第十三条因房子质量问题严峻影响正常寓居运用,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和补偿丢失的,应予支撑。交付运用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当修正职责卖人回绝修正或许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正的,买受人能够自行或许托付他人修正。修正费用及修正期间形成的其他丢失由出卖人承当。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