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烂尾楼起诉有用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房屋不幸沦为烂尾楼的情况下,当事人完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依照签订的购房协议严格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违约金。根据现行有效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条款,按照与购房者所达成的合同,在满足交付条件的情况下准确无误地按时将房屋交给尊贵的业主们。当开发商未能如约交付时,必须承担起违约的法律责任。在此过程中因为自然灾害或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某些特殊原因而导致房屋延期交付的话,开发商也必须提前通知购房者。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当任何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是违反约定的时候,都需要承担包括继续履行协议、采取弥补措施以及赔偿损失在内的各种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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