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是否有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延期交付房屋,这无疑是违约行为。对于此种违约情形,合约双方都应负担相应的责任,一方面,违约方需确保能够按时交付房屋;另一方面,遭受损失的一方可向违约方索取赔偿,以弥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一方违约之际,合规的处理方式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实际履行义务、修复已发生的损害或者赔偿因此带来的损失等等。然而,由于违约而导致的对方财产损失,责任方需赔偿所产生的所有损失,这些损失不仅限于合同生效以来的直接损失,而且还应该涵盖合同执行完毕日后可能获取到的盈利或收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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