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纠纷在哪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地产法律争议,建议在当地的房地产法庭进行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3条的明确规定,以下类型的案件具有特定的法定归属法院权限:首先是有关不动产纠纷的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受理;其次是关于港口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诉讼,则应由港口所在辖区的法院处理;最后,就涉及继承和遗产分配的相关诉讼,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居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判。此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进行起诉活动时应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需要依据被告人的数量提供相应数量的起诉副本。如果在书写起诉状上遇到困难,也可以以口头形式进行起诉,此时需将口头诉求记录在案,并向对方当事人反映此情况。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4、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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