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户房能委托律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有需要,在当事人进行房地产权属变动登记的过程中,其无法亲临现场办理相关手续,可以出具由本人亲手撰写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务;针对此类情况,代理人除了向有关部门提交上述委托书之外,还必须出示委托人以及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果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无法提供,那么委托书就必须得到公证机构的公正后才能予以确认生效。
2.当所有权人需要将房地产进行转让而无法亲自出席交易场合时,其所出具的委托书则须经过公证机构的公证或者得到律师的见证支持;当然,若是选择通过律师进行见证的话,就必须要求律师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明确承诺对因见证行为不符合真实性要求可能引发的经济损失负起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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