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定金觉得房子买贵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当买方自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发现房价出现了下降趋势时,他们并没有资格向卖方提出退房请求。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属于法定形式上的合同,只有在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具备资格并且其内容合法且未违反任何法律或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条款前提之下,该份合同方能生效。也就是说,作为买方,不能仅仅凭借房价下跌这一因素就要求开发商退还购买房产的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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