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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房延期需要发书面通知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延误交付房屋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发出通知。任何延期交付房产的情况都需提前通知业主,这属违反条款的行为。无论延期交付是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开发者都有义务将此告知所有业主,同时在公共场所张贴公示。若非因无法预见和避免之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延迟交付,开发商还应向全体业主支付违约金,具体规定则依据每位业主签署的购房合同条款而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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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1:4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