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几天算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排除了由不可抗力所导致的延期因素,那么自超越了双方约定的住房交付日期之时起,便应依规定计算违约金。若经过敦促通知而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未履行义务者,买方即有权要求解除合约。若未经书面向卖方发出督促通知者,解约权利则应从权利产生之日起于一年内行使,逾期不主张者,该项权利将归于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 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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