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签的一年合同没到期押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约之后,倘若未能履行租赁义务,便构成了违约行为,并须负起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此前提下,关于交纳的押金如何处置,需依据租赁合同中所做之详细规定执行。若租赁合同未对押金的性质与规则做出明确说明和规定,那么,所交付的押金将被视为租赁预付款项,无论在何种情况之下,均需予以全额退回。然而,在缺乏对押金性质进行明确界定的条件下,其主要功能在于提供对房屋及其内设设备的担保保障。在租赁期限内,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出租方财产损失,则损失金额可从押金中抵扣。然而,如果此类损失尚未发生,则当租赁合同期满或者终止时,出租方应将押金全数无息退还于承租方。此外,当事人签收交付的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以及押金等款项,然而并未就性质作出明确规定,如此类状况下,当事人若提出定金之要求,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关于押金的退还事宜,双方有权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依据事实证据,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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