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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定金给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前房地产开放商通常会采取认购、订购以及预定等形式,于与房屋购买者缔结正式商品房销售合约前收取定金。许多消费者往往误以为购买房产所缴纳之定金与其他商品交易相似,在支付定金之后即表示该物已为自己保留至选定时间,倘若因任何缘由决定弃置,此定金将视作对商家商誉损失的补偿。这种观点往往被沿用至房产购置领域,导致部分人群认为一旦签署了商品房认购书,纵然无法如愿达成后续交易,也必须忍受定金不予退还的结果,乃至有些人主动选择不再追诉此项权益,然而这实际上却是一种认识误区。事实上,定金是完全有可能发还的。所谓“不可抗力”系指合同订立期间,合同各方均未能预见、防范、亦无法战胜之客观现象。例如,遭受自然灾害影响,当缴纳定金之时商品房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此时若买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开发商无需进行双倍归还定金的支付义务,而只需全额退还买方所缴纳之定金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一)【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二)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房屋时交纳了定金的,在一定的情形下定金可以退还的,例如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就需要退还定金,如果合同协商解决的,可以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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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1:2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