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订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此类押金往往并不予退还;然而,在极少数特定情况下,押金亦有可能得到退还,不过这需要购房者并未违反任何约定条款。若由于特殊原因或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签署买卖合约的情况出现,或是由于对于协议及其附加条款内容无法达成共识以致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此时定金是可以全额退还的。就另一方面来说,如果是由卖方违约导致交易无法按规定进行下去,那么此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得到双倍退还的定金。
依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法律法规,第二十二条明确指出:若商品房不具备销售资质条件,则开发商不得从事商品房销售活动,也不得收取任何预先付款性质的款项。故在此种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已支付了“定金”,然不论双方在协议中是否对此有所约定,卖家均须无条件地将定金退还至客户手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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