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诚意金可以随时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诚意金本身就是一种可以予以退还的资金形式。它既不同于定金也区别于订金。诚意金的支付代表了买方对所购房产的强烈购买意愿,所以在诚意金尚未被转化为定金之前,购置方有权收回这部分款项。只需双方进行充分协商即可实现,若仍无法讨论出满意结果,也可考虑通过投诉纠纷或法律诉讼等途径加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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