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供货合同属于买卖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成交与采买合同乃买卖合同之演变形式,遵循之规则与买卖合同相仿,本质未有太大差异。其基本内涵主要在于供货方(卖家)及选取方(买家)在充分磋商后达成共识,由前者向后者提供特定商品,而后者则须接收该等商品且按约定履行支付款项义不容辞之责任,此即为双方签署的合作契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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